台阶怎么做签证?
我觉的你可以从几个方面谈 1、在什么状态下做,在图纸会审前还是后,在施工方案通过以后还是以前;等等。。。
2、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比如业主要求,设计要求等!
3、如果不用签证怎么办,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比如变更什么的; 4、这个措施费应该怎么计取呢?应该属于谁的呢?
5、作为施工单位来说为什么要签这个签证单呢?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 首先你要明白你的目的所在才好下手啊。。。。 现在我给你点思路吧 第一:我觉得你在签这个之前必须先要确定以下事情 就是:
第二项:措施费的计算基数是不是以定额基价为基础,如果是的话那我认为就没有问题啦 因为现在基本上所有的措施费用的计价方法都是以定额基价为计算基础的,但是我认为你所说的这个台阶不是属于常规措施的范畴之内的,我认为它应该是一个特殊项目所以就不应以常规的计价去考虑 第二项:措施费用的计算依据是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还是以什么为依据 这个我想你应该也很清楚了吧 我觉得只要你是按合同和相关的文件来执行的就应该没问题
第三项:这个签证单是属于哪方的责任,是谁提出的?这个问题就比较关键了 你说监理签字了,而且也没有提异议,那么我个人认为问题出现在甲方那边而不是监理或施工方的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根据我的经验来看一般的监理是不会这么轻易地在一张签证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的,除非他是有意这么做或者是受甲方的指示才会在上面签字,而不会由自己承担这个责任。
第四点: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是不存在的(前提是你已经按照相关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进行实施) 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情况我觉得可以追究甲方违约的责任 而监理所承担得只是管理不当的错误 所以我认为你没有必要把责任推到监理身上。
第五点: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比较关键的,不过既然签了字,那就没办法了,总不能因为这个事情再去闹到法院去吧。。。。。。。。。。
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希望能对你有点帮助哦 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