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签证会查工作吗?
180-851 签证是一个短期的工作签证,一般只适用于技术移民的临时居留申请被拒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拒签信是189/190/489/491/887/888/870签证申请被拒绝的情况下才适用的(当然这些签证和180/851都是澳大利亚移民局下发的),而通常来说这种被拒签的情况都是因为申请人本身提供的材料有虚假或者是不完整的嫌疑,所以在重新递交材料的时候就需要提供额外的材料来证明自己过去材料不完整的原因以及材料的真实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之前的申请因为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材料被拒签了,但是在重新申请时同样需要提供所有的真实有效的材料!
对于180/851来讲,这个签证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允许签证持有者连续居住的时间达到5年或以上,并且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转成永久居民身份或者是公民身份。不过这个转永居的条件是需要申请人在这5年期间内没有违反任何澳大利亚法律、没有犯罪记录、没有接受任何形式的政府资助以及没有接受过福利救助等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之前申请的189/190/491/489/888/870等签证在期间被撤销或是被取消的话也同样会影响180/851签证的申请结果;同理,如果之前申请的887/888/864或833签证在到期后被取消也一样会对之后申请的180/851签证产生影响。
因此,题主的问题其实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看待: 第一是如何证明自己的材料不存在造假、如何证明自己材料缺失的原因是由于自己疏忽所造成的而不是故意为之; 第二则是之前所申请签证的结果及时间对现时申请的180/851签证是否有影响? 首先,题主提到的“公司给工作证明”实际上就是一份公司的证明信(letter of employment),这封信上应该包含有关职位名称、月薪、开始任职日期等相关信息,此外还应该包括公司名称、地址及电话、HR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供核实真伪。另外,由于这份材料属于证明材料之一所以除了原件之外还需准备英文译本以备不时之需。 其次便是对于之前所有签证过期或被撤销情况的解释说明,这一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分析并寻找相应的证明材料来进行解释。例如对于887签证而言,如果在申请过程中发现该申请人有犯罪前科则会被视为不诚实行为直接驳回其申请要求,而对于这种情况则需要提供相关法院判罚裁定文书来证明申请人曾经有过犯罪行为但并非故意隐瞒而是由于个人失误所致从而使得该犯罪行为并未真正发生(例如酒驾被判缓刑但没有留下案底等类似情况);再比如对于482签证来讲由于其签证持有者的身份是属于Temporary Resident Not required to hold a Sub class Visa, 所以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符合482签证的要求便可获得批准. 但是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出现则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而如果是因为自己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不清楚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而导致最终收到撤销通知那么则需要在收到撤销通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申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将被视为默认接受撤销结果! 最后再跟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点: 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180/851签证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