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韩国是不是免签证?
1975~2007 短期访问者的签证政策为“免签”,以方便韩籍人在国外旅游;但在入境时仍需填写入境卡和提交护照及照片。 自2008年起,该制度被废止。所有短期访韩外国人(仅限短期商务人士、观光旅客等)皆须于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赴韩签证手续,包括持有美国及日本护照者亦得如此办理。 除了申请C-3(商务考察)、F-1(留学)或A-4(访问学者)签证以外,其它种类签证原则上都需要通过签证代理处进行代办服务,但C-3、F-1与A-4可依本人意愿自行向使领馆申请。
在特定情况下,某些种类的短期签证亦可由入境海关人员给予临时入境许可,让旅客不必事先取得签证就可到韩国。这些情况的范围包括: (一)持有有效美国、加拿大或欧洲申根地区国家签证且经上述三个国家之一所管辖的机场飞往韩国的旅客; (二)获发C-3-E、C-3-G、C-3-R或C-3-K签证之外国大使或公使的配偶,以及C-3-O证持有人(外交官员);
(三)经韩国政府认可的国际组织成员或其所属企业的高级主管; 以上三种情况适用于所有赴韩旅客,不论是韩国公民或是外国公民皆可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