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可以办理去日本探亲的签证吗?
目前,中国护照持有人通过赴日探亲、访友、旅游等方式入境日本的手续已经简化,申请人只需向日本大使馆或领馆提交基本申请材料,即可申办短期居留许可证,最快3天即可获得批复,平均2周左右出签。 日本允许外国人以短暂停留为目的前往日本访问,并且给与最长15天的免签待遇(仅限香港特区护照持有者)。对于大陆公民,则可以以“商务/旅游”为由申请短期停留,比如3个月或者半年多次往返。每次入境后可停留90天或者180天。有效期是1年。但是注意不是绿卡!不是绿卡!不是绿卡!期满需要返回中国境内重新申请。
一.个人申请所需材料(除特殊注明外,所有材料均为复印件):
1.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领事证件申请表》(可在我馆网站下载)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旧版须复印包含有签名页面及所有出入境章页的复印件,新版仅复印包含有签名页面的复印件);
3.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免冠照片4张(请用光面相纸贴于申请表相应栏目);
4.由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两份,内容须包括:
a.申请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码和住址等信息;
b.陈述已认真阅读《入境外国人注意事项》;
c.确认在日期间所住地址和联系方式;
d.如夫妻同行,须附结婚证复印件;
e.如子女随行,须附户口本复印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如公证处不能直接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则需父母亲自带未成年子女到公证处现场签字);
f.所持护照的有效期、签发地等信息; g.提供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原件及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有关材料说明:
1.所有申请人必须本人到场办理;
2.户口簿复印件包括封面、户口簿号码、户主信息栏及全部申请人信息栏;
3.房产证复印件包括产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及发证机关印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公章并标注注册号;
5.单位派遣信需写明:被派遣人姓名、护照号码、入职时间、职务、工资、保险、住宿情况以及派往地点和期限;
6.若申请人在职,需提供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账复印件;若自由职业或无业,需提供近6个月的银行卡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