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婚姻绿卡好拿吗?
申请婚姻移民加拿大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的结婚证,如果证件虚假导致申请失败,后果将十分严重! 除了提交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外,申请人还需要说明婚姻关系是真实的,并且计划在这边永久居住。
移民局对于“长期”的界定是1+3年或10+5年,即签证有效期加居留签证有效期共1+3年(或10+5年),这个时长是指签证和居留签证的总有效期,并非以一次申请时间为始累计时间。 以结婚形式申请移民的申请人,在材料准备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材料需英文翻译件,除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原件之外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护照、结婚证等)复印件均需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2、所有翻译件上的内容须与原件相符且必须经正规翻译机构盖章及翻译人员签字确认;
3、如申请人的资料中有由中文名改为英文名的记录,则还需准备曾用名证明文件(如改名证明书/公证处出具的更改姓名公证书/户口簿上的曾用名栏显示有改名记录等等)
4、如已婚则需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且结婚证上显示的出生日期均须与实际年龄相一致;如离婚则需要递交离婚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无结婚记录证明;
5、若申请人曾经有过同居伴侣,那么不论是否持有移民签证,均须提供前任同居伴侣的相关信息,包括前任同住地址、电话、工作单位、婚姻状况(是否结婚/离婚/丧偶)、子女情况等信息;
6、申请人如有孩子随同申请,须提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是独生子女,须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在中国境内的财产明细; 在加拿大境外的有价证券、存款、房地产等投资证明;
8、过去两年在加拿大的居住地址及工作信息(如有)。 以结婚形式申请移民的申请人,满足上述条件并准备好对应材料即可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