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博士和法学博士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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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方向不同 1.法律硕士(J.M)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法律服务及公共管理等部门,从事法律法规适用决策、立法项目可行性研究、法律尽职调查、争议纠纷化解、司法裁判、司法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

2.法学硕士(MA)是法学院校最高硕士学位之一,侧重法学理论的研究,以培养研究生的法学理论素养和应用法学知识的能力为主。

二、考试科目不同 从考试科目上看,法律硕士(J.M)考两个科目,即政治、外语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则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而法学硕士(MA)需要考7个科目,主要包括英语、政治、数学(部分专业不考)、专业课(包括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

三、报考条件不同 J.M法律硕士对考生本科毕业学校的门槛相对较低,一般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即可;但是,报考“985”“211”工程的重点大学和综合实力强的地方重点大学,往往对毕业学校有更高的要求。 MA法学硕士的报名条件除具备法硕报考的条件外,还要求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学术能力。一般来说,报考知名法学院要求的条件会更高一些。

四、录取比例不同 从历年法硕和法学硕士的招生录取情况显示,一般情况下,法硕的录取率比法学硕士要高一些。 但是,近年来,不少高校采取扩招政策,因此法硕的录取率其实并没有比法学硕士高多少。 在一些重点大学,甚至出现了法学硕士录取率高于法硕的现象。

五、学习形式不同 由于法律硕士(J.M)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大部分院校该专业的学习方式以全日制脱产为主,个别专业另有规定。 而法学硕士(MA)主要以研究型人才培养,因此大多数法学硕士专业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个别学院设有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面向在职人员招生。

目前,各研究生招生院校没有明确发出停招非全的通知,因此考生在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时,需查阅报考院校最新的招生简章。

应本仁应本仁优质答主

在美国的法学院,基本上都区分J.D.(Doctor of Jurisprudence)和LLM(Master of Laws)这两个学位 其中 J.D.是培养美国本科学位的学生或者外国学生读的硕士学位,而 LL.M 是培养外国学生的另一个学位 在美国大部分院校中,申请JD一般要本科有LSP学位或LPS学位才有资格报考,因为在美国本科没有学过基本法是不具备读法律的资格的;但是LL M则相对容易申请一些,只要有托福、GMAT的成绩就可以申请到不错的学校了! 所以如果本科不是学法的,又想读一个硕士的话可以直接申请的,而且这个不需要有美国本科学位的哦~ 关于这两者的区别,可以看一下之前的这篇帖子↓ 为什么选择去香港读研而不是直接申请美国JD项目呢~ 因为考虑到你是在大陆工作啦,而且香港的学费比美国便宜很多呢哈哈哈~ 如果题主是打算申请香港的话欢迎来咨询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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