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博士都学哪些知识?
首先明确一点,在美国学习法律是一种非常个人的经历,因为法学院不会像本科或者研究生那样安排统一的课程设置。每个法学院给学生提供的LL.M.和J.D.的必修课和选修课都有差别(甚至同一所法学院不同老师的课程设置都可能大相径庭),而学生的选课更加没有固定模板。本文所介绍的课程设置仅供同学参考。 美国法学院一般分三种,一种是T14排名靠前的学校,这类学校一般是传统法学院,授课以讲授法理为主;另一种是T60左右的学校,这类法学院一般以实践性课程为主;还有一种是bar passage rate很高的学校,这类学校往往在州内有着很强的地位,但是法学院的毕业生在其他地区就业则存在劣势。[1]
笔者目前就读于美国西部的某T60的法学院,以刑法和刑诉法为主要研究方向。法学院提供两个不同的JD学位,一个是general的,另一个是specialized的。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很多学校提供了专门的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等专业,但是这些专业的课程设置并没有比general的要多出多少学分。由于笔者本人不是学international law的,所以不便多说,但是如果有朋友感兴趣的话可以留言。
先说一下一般美国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一般情况下法学院会要求学生修满80个或100个学分的法律课程才能毕业,这些学分来自法学院指定的必修和法律研究方法等科目。除了必修以外,学生还需要选修一定的学科模块才能得到学位。
有的法学院会把选修也分为几个部分,有的是按学科分,有的是按地区分,还有的是按职业分。无论怎样分,每一部分都是有足够的学分数来完成该部分的选修目的。另外,大多数的法学院会要求学生在毕业之前完成至少50个学分的选修课程。 以上是针对所有法学院通用的最基本的说明。接下来谈谈各个法学院的个性化设置。
1. 必修 每一个法学院都会要求学生修读一些共同的必修课程,这些课程涉及宪法、刑法、民商法等基础法学部门。还会有一些学校要求的“hard” or “soft” skills的必修课程,比如写作、交流技巧等。
2. 选修 对于选修课,不同法学院的划分方式和内容会有很大的差异。举例来说,有的法学院是按照学科方向来划分的,比如说law and economics, international law etc. 每个学院可能都有一个或多个这样的方向,具体有多少个视学校的规模和学生的人数而定。每个方向的导师通常都是由在这个领域里有深厚造诣的老师担任。他们的授课任务主要是把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和前沿内容给学生讲解透彻。以笔者所在的法学院为例,除了总律所规定的必修和选修外,学生还可以选择三个不同的方向,每个方向各选修三学分。当然,如果学生对某个领域特别感兴趣,也可以单独找导师商量增加该领域的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