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总领事馆有哪些?
日本的国公使馆和总领事馆除了有代表本国政府的外交及领事职能外,还有维护本国公民海外利益的义务。 一、驻北京大使馆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 邮编:100027 领区:全国除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所有省级行政单位。
二、驻沈阳领事馆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友谊路19-1号 邮编:110005 领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三、驻重庆总领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滨江路36号江鸿大厦2层 邮箱:chongqin@mofa.go.jp 邮编:400010 领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的省级行政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长乐路666号5-6楼 邮编:200041 领区: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五省的省级行政单位和内蒙古的呼和浩特特区和乌海市。
五、驻厦门领事馆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81号通汇大厦16楼(16F)单元 邮编:361008 领区:广东、广西、海南的省级行政单位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六、驻广州领事馆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广联广场2901室 邮编:510620 领区:湖北、湖南、河南、广东的省级行政单位。
七、驻武汉领事馆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南路128号武商大厦16楼1601室 邮编:430071 领区:湖北全省。
八、驻成都领事馆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中路一段22号附1号 邮编:610000 领区:四川、贵州、云南省的省级行政单位和新疆的伊犁州直、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