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pr和绿卡有区别吗?
PR=永久居留权(Permanent Resident),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绿卡”;而公民则是citizen,拿到澳洲公民身份才算真正意义上的澳洲人 1973年以前澳大利亚并没有永久居留这个概念,所有人都是citizen。
从1973年开始,澳洲实行永久居留政策,当时被称为“永久签证”或“永久居民签证”,在1986年前分为普通类和特殊类两种。普通类又称为“技术移民签证”,专门面向那些为澳洲做出杰出贡献或者拥有特殊才能的人发放,而绝大多数的申请人通过的是“技术移民签证”,简称“456签证”。
该签证根据申请人申请时是否具有澳洲学历或澳洲工作经验而分别被划分为456 (A) 和 456 (B)两类。其中, 456(A) 类签证是针对那些不具备澳洲学历或工作经验的申请人而设置的, 456(B)类签证则适用于那些在澳洲受过高等教育或有澳洲工作经验的申请人。 不论何种类别,该签证的有效期限为终身有效,但有效期满后需要每五年续签一次,否则将失效。
2003年之前,456签证的审批权限由国家移民局统一掌握。此后,各州政府获得了一定范围的自主权,可以根据本州的具体情况向联邦移民局提名申请者,经批准后直接发给签证。
这种由各州自行遴选再报请联邦移民局审核的审批程序使得那些具备相应条件但尚未达到联邦移民局要求的申请人有机会先获得各州提名的签证,再凭此签证申请移民。这一程序也被称为“先签后审”或“预批签证”。 由于这种签证是先批复、再审核,因此也常被称作“批文签证”。
1998年开始,澳大利亚开始实施技术移民项目,并推出了职业清单制度,以规范技术移民申请条件。同时,为了吸引高学历的申请人,澳政府实施了打分制,要求申请人的分数达到一定标准方可递交申请。
2003年起,澳大利亚将技术移民申请人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符合技能移民条件的申请人,第二类是符合区域移民条件的申请人。这两大类中包括了很多小类别,每个类别的申请条件各不相同。澳大利亚还允许一些低分人士通过配偶或子女来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