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移民局多久算常住?

赵海多赵海多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问得真是时候,刚刚接到客户通知——移民申请批复了! 客户是18年7月份申请的,从签证到批复历时将近两年(澳洲和New Zealand的官僚态度是一样一样的) 不过这已经比之前的政策快了很多。记得去年跟一位朋友聊起来,他告诉我在他那个年代,申请移居需要十年以上的居住才给予考虑。而且那时候还没有e-visa,申请永久居留必须是通过驻澳使馆递交纸签,审批时间就更长。 随着人口结构的改变,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逐步放宽了对华人居民签证的申请要求。以新加坡为例,目前只要在新加坡合法工作6个月以上即可获得申请绿卡的资格(之前的要求是在新加坡连续住满12个月) 而同样作为英文国家、国土面积不到新加坡三分之一的New Zealand对华人移民的政策更是越来越宽松。

以技术类PR为例,过去申请人是需要有至少三年全职工作经验才能提出申请;而现在即使是没有工作经验的留学生也可以通过毕业加移民的方式一步到位拿到身份。而如果是留学生父母,则只需要在New Zealand读一年书即可申请家人陪读,然后一起转永居! 现在无论是留学还是投资,只要条件符合都能一步到位拿身份,不需要先做临居签证再转。另外如果是在临时签证有效期内申请转换永久居留的话,甚至不需要提供过桥签证,直接办理换发居留签证即可。当然,如果是申请公民的话还是需要等上一段时间的。 那么为什么New Zealand政府要大量接纳华人的移民呢?除了因为New Zealand本身的人口结构正在逐渐老龄化之外,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New Zealand是一个移民源头大国,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有很多新移民都在获得永久居留权后把父母接过来享受天伦之乐。这些华人移民为New Zealnd的经济和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举个例子吧,我有一位客户的妻子是New Zealand本地白人,但是两人的婚姻迟迟得不到法律认可(因为New Zealand不允许异国婚姻)直到这位客人拿到绿卡成为公民之后,这桩婚事才得以成全。

鲁法泉鲁法泉优质答主

新西兰居民签证要求居民在签证签发后的两年内,必须在新西兰“常住”。在实际申请公民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向公民处证明自己已“常住”新西兰了,因此对“常住”这一字眼要有正确的理解。

“常住”有两个最基本的含义,第一点,“常”字规定了申请人不能将新西兰和国外两地常年交替居住,常年居住在海外,偶尔回新,则很难被认可是在“常住”;第二点,“住”字则强调了申请人必须是以新西兰作为居住地,并且能完全融入新西兰的社会环境中,而不以新西兰作旅游之用。因此,即使满足了“常”的条件,如果一直没怎么以新西兰为“家”,也很难被认为是“常住”。

以上两点的最低要求是指,居民在申请公民时必须能够证明其本人和家人在新西兰已有家,而非还在租住短期房,并与房东或房客保持良好的关系;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孩子在新西兰入学读书;本人和家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在新西兰有固定的全科医生照料;和邻居、同事和其他认识的人保持良好关系等等。以上这些才是“常住”的基本原则。

当然,申请人在新西兰“常住”期间,因为种种原因去国外旅行或居住一段时间也是可行的,旅行的目的可以是度假、疗养、探亲、处理国外事务等,申请人在国内的直系亲属生病或去世,申请人赴国外照看或奔丧都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常住”的时间限制并非仅仅两年而已,如果申请人属于在“常住”期间去国外旅行或居住,则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一般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常住”两年的情况下,允许有一年的国外旅行时间是可行的。如果申请人“常住”不到两年,也有可能获得公民,但是要提供非常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常住”时间在一年以下,申请公民将非常困难。

因此,在以上原则下,申请人在拿到两年期的居民签证后,在申请公民前,如果必须去海外旅行的话,时间最好在一年内;同时在“常住”新西兰时期内,需与周围人们保持良好关系并有稳定的家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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