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算中国吗?
算的,只是没有大陆那么直接。 首先明确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区域。
“中央人民政府对港全面负责”这句话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 在《基本法》中也有相应条款: 虽然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由于其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的自主制定政策、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等。 但香港的自主权并非无限制的。根据《基本法》附件一第27条的规定,中央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必要时可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属于特别行政区政府而非特区政府,因为特区立法会可收回特殊行政区的权利。
虽然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基本法》第80条也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就有关案件作出决定或者提出处理意见。香港特区的法院审理案件时,对于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外交等问题的案件,如果原告是在外国国籍或无国籍人,而被告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或引渡回国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对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最高检和最高法可以直接审查决定。
从政治和法律角度而言,香港都属于中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