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食品安全如何办理?
在2013年之前,香港的食品监管是由卫生署负责的。 卫生署是政府的一个附属机构,地位类似于大陆的卫生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发布禁令和许可程序等。 但由于历史原因(当年为了应对反贪风暴的特别安排),香港特首直接领导卫生署署长,而其他部门如警务处、海关等等,都要向其负责报告。 所以从体制上来讲,食品的安全与否,特首是有直接的行政责任的。 而现在,香港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已经移交给食物及粮食安全局(简称“食安局”)。 新成立的食安局是一级政府机关,拥有独立的执法权。 局长直接向特首负责。 局下设有四个独立运行的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的监管职责。
另外,香港还设立了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由内外部的专家组成。为政府的决策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当然,作为国际大都市,香港也不是没有食品安全问题。 像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使得香港也不得不进行奶粉安全检查,甚至一度暂停进口部分中国生产的婴幼儿奶粉。
不过总体来看,香港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还是值得肯定和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