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认哪个银行的存款证明?
要区分“认可”和“承认”的区别,前者是指银行是否认可该存款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后者是指银行是否认可该存款证明所对应的客户/账户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 其次,要区分国内还是国外对存款证明的认可与承认问题。 原则上来讲,外国人对我国银行的存款是没有任何认知的(除非你持有的是外币存款且提取了汇票),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外国人是无法直接查询到当事人名下是否有存款、以及存款的具体情况的(除了极个别国家外交人员持外交护照可以免签办理外)。他们需要您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存款证明原件才能知晓,因为使馆通常不会去查证该存款的证明是否存在于某个具体开户行之下。但如果涉及移民签证,一些使领馆会对资金状况进行询问或要求补充材料(如收入证明、纳税记录等)以佐证资金的来源及分配合理性。此时,如果没有足够合理的解释,很可能会被拒签。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要声称自己在国外有巨额财产,以免引起签证官的怀疑。
不管是承认还是认可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果对方不认可您的存款证明,那么您就必须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该款属于您所有,或者证明款项的来源合法,否则就涉嫌诈骗。至于如何证明上述两种情况,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比如美国移民法规定,除少量特例之外,申请人必须证明其资产是来自于正当的职业或者商业活动所得,而且这种收入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而对于那些不是来自正规职业或商业活动的收入,例如继承、捐赠、赠与或者其他意外之财,则不予认可。而加拿大移民局规定,尽管移民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财产可以接受,何种财产不能接受,但根据移民局多年来一贯的做法,是明确把来源于非法途径的资金,如贿赂、赃钱、黑钱等排除在申请资格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