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城市规划如何?
谢邀! 作为一个在中美两个国家都参加过实习、做过项目,并在美国读的硕士,我对这个问题还是有那么点发言权的~ 首先从历史来说,美国的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要比中国早很多。1865年联邦政府颁布了《宅地法》,提供了低利息贷款,激励人们开发西部,城市人口开始大量向中西部迁徙并定居;1887年联邦耕地法律《田园城市法》的颁布,旨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同时,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因为当时农村人口众多但劳动力供给不足)。
这两部法律在美国城市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然而早期的规划并不是由市政府或州政府做出的,而是由私人机构或团体提出的方案,比如著名的芝加哥大学规划的“芝加哥公园系统”和纽约市设立的“城市森林委员会”。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美国才开始在城市发展规划中广泛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
其次从实践来看,由于历史的因素,美国的城乡差别远比我国大,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要比我国低许多(2014年是37.6%,而1978年是70%)[1],所以城市的扩张与乡村的衰落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除了我所在的州立大学所在的城市外(我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我在别处参加实习时所接触到的项目大多是以城市为中心来开展的。
不过也有例外——作为农业大国,我在犹他州参加的实习以乡村规划为主。虽然中国的城镇化正在高速进行,但是中美两国在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是有相通性的:如何在保持农村独特文化价值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实现城镇化目标?这是无论美国还是中国都正在试图解决的问题。 从具体的项目实施来看,美国的城镇规划是由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比如我们在纽约市规划部门实习期间参与的一个项目就是针对布朗克斯区的改造,而这个区域是以西班牙裔和非洲裔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因此如何协调不同种族之间以及新旧街区之间的冲突是该项目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最后从思想理念上来看,美国更注重自下而上(top-down)的规划模式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自上而下(top-down)的模式。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更多的是发挥调控监管的作用,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实现规划的最大共识。比如在项目实践过程中我们就发现尽管预算紧张,政府的资金有限,但只要能够调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种资源是可以层层叠加起来的。这也许就是美国所谓“宽泛的公共参与(widespread public participation)”的理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