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工作亲属公证为什么?
1. 做日本工作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是因为去日本的外国人,大部分都会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而该证明书中,需要提供申请人与亲属间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即需要提供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及由当地派出所和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共同盖章的《亲属关系证明》。
2. 由于我国的户籍制度原因,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户口簿上不能直接反映当事人的亲属关系状况(如:表弟表妹等旁系亲属关系),就需要申请人出具能证明当事人与其家属之间关系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即需要申请人本人亲自去公证处办理亲属关公证。
3. 办亲属关系公证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
(三)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注:如果申请人属于集体户口,则需提供证明信原件。
(四)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被申请人所居住村委会或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备注: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期办理身份证的申请人,可凭办护照时的“申请表”和“回执”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先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另外,因各地情况不同,建议提前咨询,以免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