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是刑侦专业的吗?
你错了!犯罪学很多非专业人士,甚至很多犯罪人员根本不了解,以为只要和“犯罪”沾边的就是研究怎么抓坏人、如何审问、如何判罪量刑的。其实这个想法和认知非常错误,犯罪学在很多领域都有展现,研究的内容也非常广泛。
犯罪学,是运用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等相应学科的知识及方法,研究犯罪现象原因、规律、防范对策的综合性科学。其中,应用性和理论性很强,它既涉及宽泛的社会生活中关于犯罪的方法、规律和概念的理论问题,又包括在刑事法律实践中关于犯罪原因及防治对策的具体应用问题,是一门注重实地调查和实践应用的科学。
在当前的刑事案件中,虽然大部分的嫌疑人不是都被判刑,但是,一旦证据不符合法定条件,就有可能被无罪释放。这样的案件不在少数,因为每个人的常识不同,对同一事实的认可程度也不同,而常识最容易使人心存侥幸,妨碍对犯罪认定,所以对于犯罪人来说,一旦证据不符合法定条件,就有可能逃脱罪责。所以,在犯罪学中要确立全面犯罪观念,不仅要研究已经发生的,还要研究没有发生的犯罪原因,不仅要研究犯罪的客观方面,还要研究犯罪的人犯罪的主观动机及其心理成因。
犯罪学在当今的时代下,是一个综合了众多学科且应用性极强的学问。从它的研究对象来看,它包含现象主体、主观心理、客观行为三个方面。而且它从现象看本质,从心理看犯罪,从行为看责任,是一个整体的研究。
从当今的时代背景来看,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提出更高的要求。社会生活和人民群乙在思想上对于权利和义务、法律和自由的关系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于自己的行为和有权力掌握法律和正义的一方有更进一步的自主要求。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国迫切需要一个可以指导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有统一客观标准的学问去指导人们日常的思想和行为。这样的标准,就是犯罪学。人们的行为有法可依,而且有利于提高法律适用的效率。
从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学是有实用价值的,只有全面、正确地掌握犯罪学知识才有可能在纷繁复杂的日常生活中,正确认识犯罪现象、防范犯罪现象,并有可能在犯罪发生后,准确、有效、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