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家属签证怎么办理?
一、亲属担保移民 1.1 申请资格 有亲属在澳洲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此签证来澳与亲属团聚: a) 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 b) 在海外有澳洲公民的子女; c) 在海外有澳洲永久居民的子孙(含孙子女、曾孙子女); d) 在海外是澳洲永久居民配偶的兄弟姐妹; e) 在海外是澳洲公民的兄弟姐妹; f) 年满18岁的未婚子女,但已接受父母亲其中一位的抚养,其亲生父母的另一成员也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 g) 年满18岁的未婚的孤儿,其亲生父母或直系亲属中有一人曾是澳洲公民或永居者; h) 年满18岁,在澳洲无亲属的单身受养人。 (注):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除非是未满18周岁的未婚受养人的情况才能与其父母一起申请,否则不可以与父母同时申请。
1.2 申请费用 主申请$450,副申$325/每人 如果家庭成员数量超出以上标准则按如下计算 $450/$770/$930/(每个超过18岁的家庭成员+主申请人)
二、探亲 2.1 申请资格 澳洲公民或者澳洲永久居民的任何亲属都可以作为申请人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以批准临时入境申请。如果被申请人是澳大利亚公民的配偶的话,则可以申请为期两年的访客签证;如果不是,则只能申请为期的六个月的访客签证。
2.2 申请费用 主申请$165 副申$85/每人 三、移民类别
3.1 173 居住权类签证 申请人需要在澳洲有亲戚(可以是澳洲公民也可以是永久居民)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该签证: 居住在澳洲的澳洲公民的子女; 居住在澳洲的永久居民的子孙或受养人; 居住在澳洲的永久居民的兄弟姊妹; 居住在澳洲的公民的受养人; 年满18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已经接受了父母至少一方的抚养并且父母双方都是澳洲公民或是永久居民; 年满18岁的孤儿的兄弟姐妹,他们的亲生父亲和母亲均是澳洲公民或者是永久居民; 年满18岁的未婚受养人 注意:
如果申请人在递交移民申请时已经在澳洲连续居住了10年以上那么他/她就无需再获得澳洲公民的同意就可以成为澳洲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