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多少?
在加拿大的任何地方,你的收入都会被征税。 然而,如果你是在魁北克省居住和工作的纳税人(约占全国纳税人口的70%),则必须根据联邦税收制度和魁北克省的省级税收制度缴纳双重税。 因此,您通常需要为相同的收入项支付两次税。 在其他省份/地区工作、居住的20%或更少的加拿大人只对联邦政府征收的所得税负责;或者,他们可能住在无州/省所得税的地区,例如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及新不伦瑞克的某些部分。
除所得税外,个人还支付GST / HST(联邦和地方税收的结合)以及魁北克省的其他省税,如住房税和教育税等。 在加拿大境外赚取的收入也必须缴税——尽管有各种减免规则和豁免条款。 对于国际学生而言,通常只需就其学费和少量固定收入(即奖学金收入和加拿大政府资助的学生活动资金)纳税即可。
1967 年《财政法》规定了目前适用的税率:
*对于所有纳税人,最高边际所得税率是33%,最低边际税率是15%。这适用于年收入超过$ 14,799但不超过 $ 134,707的部分。对于低于此门槛收入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类型的税率表,具体情况取决于收入来源。
为了计算您的应税利润,您需要知道应纳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及其税率。这些包括总收入和可扣减支出。 扣除支出指的是您可以用于抵扣应交税额的费用或金额。例如,如果您的收入为100,000加元且扣除金额为80,000加元,则应缴纳的税款为20,000加元(100,000-80,000)× 33%= 6,600加元。这是总应缴税款减去可扣减支出的余额。
如果您没有足够的可扣减费用来降低全部应纳税收入,则无需交税——只要该收入未超出免税门槛,否则就必须先扣税再扣减。 可扣减费用包括基本扣除额(通常称为“标准扣免”)、自雇人士扣除和特殊扣免。 根据您的情况,有些费用可用于抵扣应纳税额,而另一些费用只能用于抵免您在另一时期的纳税义务。
除了联邦个人所得税之外,每个省还收取省税或消费税。魁北克的税金组合为GST / HST,与联邦消费税相同,外加一个魁北克省销售税(QST)。各省还向自雇人士和资产投资者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