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后如何离婚?
在加拿大的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和国内一样,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件材料(结婚证)、居住材料(如房产证、驾照等可以证明在加拿大居住的材料任选其一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境外结婚,且结婚证件不是英文或法文版的话,还需要做认证才能使用;如果是在中国结婚,则需提供翻译成英法的结婚公证书。
至于离婚理由,与国内一样,填表即可。 但加拿大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调解离婚,一种是判决离婚。 所谓调解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之后,到法院申请调处离婚案件,经法院调处后作出离婚调解书,协议离婚后60天内,双方均可以以原调解书为依据,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原调解书具备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话,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这就是判决离婚。
无论哪种方式离婚,都要提供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与婚前协议类似,但是要更全面更具体地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及债务承担问题。
由于中加两国法律规定不同,在加拿大起诉离婚,即使原告在起诉时符合法定条件并享有优先权,但被告如果在加拿大境内有永久居留权或者有有效的签证并在美国境内连续居留满12个月的话,根据“一国一审”原则,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