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收据中国可以吗?
不请自来,关于这个问题,作为专业的税务筹划公司,我们最近碰到的客户也有咨询类似问题,所以在这里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们的观点! 首先,从法律层面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有关“境内机构和个人境外投资需具备真实性且依法办理登记”的规定来看,以非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并非一定无效或者被撤销。是否采用发票的形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其次,从实际执行层面看,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票管税的模式,企业发生的每一笔交易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关注。虽然目前大多数企业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对于外贸企业以及跨境电商来说,由于业务量及类型的不同会造成财务核算的难度较大等问题,如果再有不规范的操作,就很容易带来涉税风险了。建议相关企业及时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发票管理,同时注意防范因单据缺失带来的涉税风险哦~ 那么,为什么我们要特别注意收付款项时的凭证呢?因为,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多纳税人为了少缴税款而选择与第三方不正规票据制作单位或个人购买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外部凭证,在收取款项时,我们一定要核对收款方提供的凭证是否真实,并且尽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款项以避免发生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