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学校有韩国交换生?
目前,我国与韩国教育体制的对外交流项目以交换学生、短期进修、互派学者为主。 其中,交换学生项目是两国政府之间签订政府协议进行双向选派,按照协议规定,每年每人有一次签证机会;如中途离校或结业回国,则视为放弃本年度派遣资格且下一年度不得重新申报。
申请时间通常在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各一次(具体视各国校方政策而定);招生对象主要指大学本科生三年级和研究生二年级学员。 项目费用通常包括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管理费等。 不同学校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在项目期间,被选派者须全额缴纳项目的各项费用。
1. 山东大学—首尔大学 自2015年起,山东大学与首尔大学正式签约,双方每年相互选拔30名优秀学生赴对方学校进行学习。学习期限为1年,除法律、医药学专业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生可自主选择修读6-11个学分(按45个学分计算,修读6个学分相当于本学期的课程数量),学分认可以韩文授课为准。
2. 北京理工大学—浦项工科大学 北理工与韩国高校最早建立的交流项目,始于1987年。目前,该校与韩国浦项工大、成均馆大学、建国大学等校开展有本科生及研究生教育合作项目。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3个月到1学期,最多不超过1学年。根据项目协议,参加学生人数每学年以上限为10人,具体名额由学校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商定后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3. 南京大学—延世大学 2010年,南京大学与韩国延世大学共同发起设立中韩人文社科国际学术论坛。截至目前,论坛已召开六届,先后有来自中国以及韩国的近千名学者参会并做主题演讲,就中韩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深入的探讨。 在人才培养方面,南大与延世大大学合作开展“优秀本科生海外研修计划”,每年遴选10名学生赴延世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学习。两校还联合培养计算机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4. 上海交通大学—汉阳大学 两所学校于2013年就学生交流项目的范围和工作机制等进行了探讨,并于2014年成立“上海交大—汉阳大学国际合作联合委员会”。 目前,两校的合作重点放在本科生的培养和师资的培训上。计划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交流,提升教育质量。 交流项目包括互换奖学金学生、短期游学、双学位、学位互认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