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应该留学生吗?
1,首先明确一点,老师没有权利留学生。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中对学生处理处分的权限有明确规定: 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应当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对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受处分的学生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老师根本没有权力单方面撤销学生的学籍!
2,其次来看题主描述的问题。 题主说“但是这位同学在我们班的人缘关系还算不错”,那我想请问这个“人缘关系还不错”是建立在怎么样的基础之上呢?是因为这个学生特别听话、让老师特别省心所以老师喜欢他吗? 但是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教师应该平等对待所有学生。 如果因为学生不听话、给教师找麻烦,就破坏教师的秩序,那么教师作为公共角色,其公平性又该如何得到保证?如果因为教师不喜欢某个学生而留下恶评,这难道不是歧视和报复吗? 我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校园霸凌!
3,最后说说我的看法。 我们现在提倡教书育人,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但如何育人却历来令人头疼。 传统教育中,我们总是把学生教成教师希望的样子——听话、懂事、学习好而且不会给教师造成任何麻烦。但我们忽视了另外一些重要的品质——对不同同学的包容以及遇到挫折时的乐观精神等等。 我们的教育缺乏了对学生独立人格的培养,使得很多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无法适应自主的学习模式;我们的教育也缺乏对学生道德情操的熏陶,使很多学生缺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