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艺术项目?
这个提法有点儿宽泛,可能题主指的是“文化艺术项目”或者“文化艺术类项目”的意思吧。 这些说法都是指的广义的艺术工作、艺术创作或文化事业,包括的范围太广了! 我们暂且把范围缩小一点,只讨论纯艺(fine art)领域里的艺术项目。
所谓“纯艺”,简而言之就是纯粹的发自艺术家个人的、非商业性的艺术活动。它包含两个部分:
1、艺术家创作作品;
2、艺术家通过某种媒介展示、销售作品。 我用“销售作品”这个词可能不太准确,但我想不出更好的词来描述这种行为——无论这种行为发生得多么偶然。 一个纯艺项目通常由两部分组成:
1、艺术家的构思、创意和执行,也就是怎么想的,怎么做出来的过程;
2、作品的展示和传播,大家是怎么看到作品的过程。 这两个部分没有孰轻孰重之分。有些艺术作品,其创意、灵感也许就来自最初的偶然,比如某个画家的梦境,或者街头偶遇某个人像然后引发的对人类生存状态的深思……等等。很多伟大的艺术作品,其实都是作者灵光一现的结果,可遇不可求。
但是更多的艺术项目则是由日积月累而形成的。比如某个油画家,可能每星期花两天时间写生,一年下来就一百多个小时,十年也就几千个小时,而这已经是相当可观的数量了,如果再加上平时练基本功的时间,比如素描、速写什么的,那就更多。
当然,有些艺术想法只需要短短的几秒钟,但更多的是需要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从点子到作品的转化。 如果仅从创作时长考虑的话,那么所有的艺术品都有可能被划分为“艺术项目”这一分类。 因为所有艺术形式的诞生,都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打磨。 但如果从传播和销售的视角来看待艺术的话,则只有那些可以被售卖的作品才属于“艺术项目”的范畴。因为它们可以通过某种媒介(渠道)实现展示和销售。 而那些无法被售卖的无形作品,哪怕它们有很长很长的创作历程,也不属于艺术项目,如某些音乐人制作专辑所耗费的无数个日日夜夜,虽然其中也包含了大量的创造性成分,但却无法出售,因此也不能算是艺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