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存放出国留学档案?
1。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离开原有工作岗位,辞职或被下岗的职工,其档案按规定应转到新的工作
单位,而没有新单位的,经本人提出申请,也可暂寄所属户口所在地劳动力部门,由其代管。
2。经有关部门考评认定,具备学士学位以上(含学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按有关规定转递。
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关于确定中、初级职务的有关材料,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在公务员制度考核和聘任、特龄退休等有关工作中,需使用的任职资格证书、专业考试成绩、重大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
等材料,可按有关程序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5。因触犯刑律被劳动教养、剥夺政治权利或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其人事档案不能转出。
6。除本办法规定可转出外,其他人员的人事档案一律不得转出。
下面的是你的问题的一个延伸
1)如果档案放在人才中心 每年就要交管理费 交多了也是个烦心事情 放在自己手里还觉得没有保障 不如放在自己身边 至少可以随时查看有什么材料
2)如果毕业的时候签过协议 而且协议上有规定 将档案转交就业单位 那么档案就应当在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市场
没有转到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市场 可能两个原因 1)单位没有提出调档要求(一般正规的单位每年会派人去人才市场提档) 2)单位提出了调档要求 但是档案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转出 可能原来存放的人才市场不愿意放(这需要咨询你原来存放档案的人才市场 如果不愿意放 那就没办法了) 或者接收单位不愿意放(那需要咨询接收单位 这种情况 一般是大中专毕业生 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时候 才会出现)
如果档案属于这两种情况 那么应该由你去办理转移 持单位证明(要盖公章)去原来存放档案的人才市场办理转移(如果有人事关系 他们会主动为你开具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托寄函) 拿托寄函 去省教育厅复印《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加盖档案接收单位公章 返回原人才市场 凭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将档案转递 至新单位或所地人才中心
如果还是不明白或者需要帮忙 可以到我的空间查询 或者给我发邮件我帮你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