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永久居民怎么申请?
2015年3月,港府公布修订后的《港澳同胞回乡证书》及《港澳同胞回港证》的申领安排,并将于2015年4月起实施。 凡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原香港居留权身份证,不论年龄大小,均可以申请换领《港澳同胞回乡证书》;
但若申请人属香港临时居民身份,须在离开香港前办理签注才能入境,返回香港后仍须按非永久居民申请手续再办一次回乡证。 港方还放宽了原有限制,即申请人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满七年后或者没有取得该证件但以公民身分居住香港连续七十日的外国人,可申请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申办中国国籍。 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会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旅行证件。 不过,持有外国护照、无中国国籍者,一般不能申请《港澳同胞回乡证书》。只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 (一)父母双方均为香港永久居民; (二)父母一方为香港永久居民,另一方属外籍华人; (三)父母一方为香港永久居民,而申请人的户口与户籍所在地的亲属关系由有关部门依法出具证明。
获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身份有多种途径,较普遍为在香港通常连续居住连续7年或以上。若申请人是申请以居留权为某人的婚姻伴侣,申请人则必须证明他与该人是真正地和实际上的居住在香港和已以婚姻伴侣关系共同居住3年或以上。
申请人也必须证明其在提出申请前的3年内在香港没有失业或其目前的雇主愿意在取得居留权后继续雇用他/她。申请人还需证明其在香港以永久性居民身份继续居住的要求将不会因为经济原因而受阻。如果申请人拥有可自主支配的财产,或已退休并正领受足以应付本人或其受养人日常需要的退休金、养老金或其他收入,便符合有关条件。
若申请人的丈夫或妻子或/和年幼子女目前与申请人同住香港,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其财务资源足以支付在香港的居所的费用和应付本人和受养人的日常需要。
申请人如在香港没有亲属(包括父母、夫/妻、年幼子女),更必须在香港某公司任职,且必须证明在港拥有适合他的住所。申请通常需要六个月或以上的时间才能完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