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德国签证吗?
先占坑,有空补完 1936.2-1945.8 无 战前和战后都没有给香港人发放签证,直到1946年才有记录 1946.10-1950.6 B1/B2/C类 1946年开始有B1,B2的签证发放记录(之前没有B字头的),但当时只发给中国护照持有人且只能逗留三个月,并且不能续签;1947年起也开始发放C字头的签证,签发对象为居住在中国的外国籍人士,但必须持有“入境证件”才能离开中国大陆,该证件由民国政府统一制作和管理,而该证件又分为A,B,C,D四种类型,其中C类的入境证件颁发对象是外国人中的“非华人或华侨者”(non-Chinese or non-overseas Chinese),即包括外国人中的白人和香港人。根据历史文献来看,这种签证是可以多次入境的(可以理解为免签)但由于档案缺失无法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时的签证是不分地区性的,无论你在哪都可以拿着你的C类签证去其他任何国家。
1950.7-1956.8 C1,C2,G1,G2,H1,H2,J 1950年时发生了朝鲜战争,美国开始对中国实施禁运以遏制新中国的发展。为了打破美国的禁运,新中国开始向苏联购买武器,途径就是租用苏联的轮船从中东或印度洋运输到上海港再转运内地,这一行为导致了英国在远东的利益受到了影响,因此英国开始对前往中国内地的新移民实行管制。1950年6月英国对持中华民国护照的人开始限制出境,同年7月起对所有中国人以及所有香港居民停止签发C类和G类签证并将他们归类为过境旅客而非永久性居留(Overstay)。1950年底开始所有来自香港的旅客都必须申请G1, G2, H1, H2, J等签证,这些签证允许持有人进入香港和中国的部分地区,但必须在有效期内离境,同时这些签证也是不分的不分地区的,所以如果你持有一个英国的签证,无论你是在欧洲,美洲还是非洲登陆你都会被分类成上述五种之一。值得一提的是此时的签证已经不再属于过境签证范畴而是被划归成了入境签证(Entry Visa)类别当中,这意味着从今往后签证的发放将不再是像从前一样由领事馆负责,而是改由香港警署办理。与此同时出于政治原因英国人仍然禁止向中国内地的其他地区发放任何形式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