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清单?
需要证明的事实不同,准备的材料就有所不同。比如,要证明夫妻是否已经离婚,应当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携带双方的离婚证或判决书;如果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供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登记档案;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还应提交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以及房产产权证明等。 如果要证明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则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是收养关系的,还应当提交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至于遗产继承,则需要提供被继承人去世证明、身份证件、户口簿复印件、亲属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如有数份遗嘱,应提交所有遗嘱);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其他相关材料。 当然,有些证据是可以提前准备的,比如为了将来诉讼方便,可以在最初产生纠纷的时候就要考虑好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解决,然后收集相应的证据。
对于难以搜集的证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