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有哪些市区?
说到市区,就不得不提一下西班牙的行政区划。 西班牙的县级行政单位是“省(Provincia)”,目前全国共有78个省;地级行政单位是“大区(Comunidad Autónoma)”,全国目前有17个大区;而省级以下的地市级行政单位则是“城市(Ciudad/Villa)”和“镇(Pueblo/Villavieja)”,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县级行政单位也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城市组成,这种形式就类似于我国的直辖市。
除了上述三级行政单位外,西班牙还有一些特殊的行政区域,比如“岛屿(Isla)”——这是指一些未与大陆相连的岛屿,如加那利群岛;“都市(Urbanización)”——这是一种在城市化的区域,但并非是国家行政划分的完整区域,其范围一般取决于居民点所在的地理环境,如水城(Cuenca);还有“新市镇(Nueva Villavieja)”——它是20世纪中叶才出现的一种新的城镇形态,一般为城镇化地区的中心小镇,比邻而有大型的人口集中地。
要了解西班牙的市区情况,我们就需要认识一下这些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 以我国为例,一般来说,我们的地级市管辖着几个县级单位,每个县市又管辖着数个乡镇,而乡镇以下便是村了。与此类似,在大区这一级,西班牙的行政区一般都是直接管理数个县省的,而在省以下,则是有若干个地市级的行政区,它们共同构成一个省级的单位——这里的每一个层级都可以类比我们中国的县级及以上的行政区划。
但是,与我们中国不同的是,在西班牙一些大的省内,往往存在着许多历史悠久的独立政治实体,它们是所谓的“传统省份”(Latin Provinces),虽然这些省份并不具有独立的行政功能,但是却有着相当程度的自主权。这些传统省份的范围通常与古代欧洲的行省相一致,它们大多以民族、语言和文化为特征,分为加利西亚(Galicia)、巴斯克(Euskadi)、阿曼查(Amancha)和莱昂—拉里奥(León-Lara)四个地区。在这四大地区内,又有众多的市区和小镇。